[概要]本文分析了我国数字出版业的现状,总结明确提出了数字出版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严重不足,从概念、法规、标准、监管、模式、人才六个有所不同方面阐释了问题的成因及解决办法。[关键词]数字出版发行互联网出版发行问题分析 1995年1月,《神州学生》杂志首先在互联网上发售电子版,标志着中国第一份网络杂志问世,我国数字出版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日益完善,数字出版发行的形式、形态日益非常丰富。
时至今日,早已辈出一批具备一定规模、享有各自优势的专业数字出版发行企业。截至2006年5月,全国有数400多家出版社积极开展了网络出版业务,传统书店也争相在网上建店,发展电子商务。2005年上海书展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预计,到2008年,中国50%以上的网上书店将不会销售电子图书;到2010年,90%以上的出版社将出版发行电子图书;到2015年,中国电子图书的销售额将超过100亿元,贡献的利润将超过全部图书的50%。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和应用于的普及,我国数字出版发行规模更进一步不断扩大,出版发行形式多种多样,内容更为丰富多彩。
目前,我国通过审核的互联网出版单位有100多家。粗略统计资料,在全国现有的150多万个网站中,牵涉到出版发行的网站占到25%,这些网站的编辑量多达了总编辑量的40%左右,从业人数多达了4万人。截至2006年底,我国数字出版发行产业整体收益大约200亿元。
但是,我国数字出版业仍正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外的数字出版发行比起,另有较小的差距,要增进数字出版发行又好又慢发展必需解决问题好以下几个引人注目问题。 第一,传统出版发行人对数字出版发行缺少研究和充足的了解 网络传播信息上免费内容对基于买内容的出版发行发行业构成了一定冲击,业界同行们在这方面有一些担忧和担忧。他们指出日益激增的这些免费内容更有了更加多的眼球,使传统出版业的读者在大大萎缩。
特别是在是异军突起的超级搜索引擎,以及他们对图书馆和出版业雄心勃勃的数字化计划,不仅对传统出版业的知识产权制度包含了一定挑战,使主要以获取内容居多的传统出版业的地位和起到受到巩固。同时,一些传统出版单位缺少对数字出版发行的研究和理解,对新技术的冲击缺少危机感,对否不会冲击纸质媒介市场不存在顾虑,一些出版发行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习惯于原有的业态,企业应用数字化的技术意识还比较落后,传统出版单位内部信息化的程度还较为较低。有些业内人士担忧两种内容完全相同、横跨介质的多媒体出版物同时上市和流通,读者读书电子书就仍然卖纸质书了。
实质上电子书上市后,并没影响到纸质书的销售。因此,传统出版发行人很难下定决心投资于市场前景尚能不确切的这种新型图书。由于我国大量的电子书主要销售给机构用户的数字图书馆,与纸质书的销售渠道、读者对象等彼此之间交叉。
这些也都造成了业界对数字出版发行目前依然持有人从容和等候的态度。 第二,数字出版发行涉及的法律法规迟缓 我国有关的出版发行法律比较迟缓,我国有关网络出版发行的法律、法规目前为止只有两部。这两部法律对于发展日新月异的网络出版发行来说堪称“较近”。因为法律的迟缓,数字领域的版权纠纷由来以幸,且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
2007年“7位著名作家状告书”和“400位学者状告超星正版”一度沦为出版业注目的焦点,数字版权问题也沦为出版业的焦点话题。因此,我国在数字出版发行涉及的法律上应尽早改版,让数字出版业获得法律的有效地维护。
另外,稿费标准问题没能处置,对版权保护也带来不利的影响。在我国对纸质产品的稿费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但是对网上刊登的海量信息资源就没制订统一的标准。有些权利人对权利的意识疏远,对书刊没采取有效的数字版权保护措施,在网上给定传播,原创者的权益得到有效地的维护,导致数字出版发行领域的版权保护问题沦为影响行业身体健康发展的相当严重障碍。
第三,数字出版发行缺少行业技术标准 一个缺少或没技术标准的行业,是会获得较好发展的,即无法构成有效地的产业链,也无法培育市场和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目前,数字出版发行的技术系统和装备系统研发与创意还正处于思索阶段。
虽然有不少技术企业与研究室参予研发,但相对于整个行业而言,我国目前在数字出版发行的技术系统和装备系统上缺少行业的总体标准,地域拆分性较强,各自为政,无法互联互通,数字出版发行管理模式等技术问题都不完备;行业标准迟缓,元数据和信息互相交换格式仍未构成或缺少行业的总体标准。对出版社而言,数字出版发行现在是一个单位一个制式,一个地区一个标准,无法互联互通,创建一起也是费钱一堆,用于并不大,结果是构成了一个个高技术领域的现代作坊。
数字出版发行领域的技术标准是一个长年的难题,事实上,在这一领域,格式的不统一沦为行业之疼。方正的CEB、超星的PDG、书生的SEP、Adobe的PDF、万方数据的PDF、知网的CAJ,各自都有自己的一套格式,电子书没行业标准化标准和格式。
标准不完全一致导致用户必需用于有所不同的阅读器,这减少了用户读者的成本,同时有利于行业内容的互相交换和统合。 第四,对数字内容资源监管可玩性大 数字出版发行对监管部门实行明确的操作者也带给了艰难,针对的监管主体和对象在实际过程中更加无以做到。即时印刷、按须要印刷和异地印刷为小批量和再版出版物的印刷获取了便利,同时也为正版等非法出版物的印刷获取了便捷,监管难度很大。
互联网的出版发行管理的管理对象与传统的出版单位比起有相当大的有所不同。我们仍然以来对传统的出版单位实施审核注册,依赖发文、年检、选题规划、样本缴送等更为传统的管理手段,这对互联网出版发行的管理就变得十分被动,造成了主管机关对互联网出版发行无法超过有效地的、动态的监管。同时我国目前对网络作品不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要申请人行政执法,就牵涉到文化、新闻出版、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必须联合因应,执法人员实施一起也较为艰难;而且这些管理部门主要采行行政许可的监管手段,缺少对网络作品有效地的事后和动态监管机制。
运用的监管手段也比较落后,对网络作品无法实行动态动态、统一、有效地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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